关于开展2023-2024学年度第一期校内博士后工作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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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传时间:
2024/4/29
文章来源:
遵义医科大学人事处
浏览次数:
20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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珠海校区,各直属附属医院,各单位、各部门:
根据遵义医科大学办公室《关于印发校内博士后培养管理办法》(遵医校办发(2024)10号)文件要求,现启动2023-2024学年度第一期校内博士后相关工作,请各单位、各部门遵照执行,并于2024年5月31日前将校内博士后申报相关材料提交人事处(新蒲校区行政楼929室)。请珠海校区,各直属附属医院根据本单位实际参照执行。
联系人:何老师 赵老师 联系电话:28643434
附件:1.遵义医科大学办公室关于印发校内博士后培养管理办法的通知
2.遵义医科大学校内博士后培养导师申报表
3.遵义医科大学校内博士后培养三方协议书
4.遵义医科大学博士后培养资金申请书
附件.zip
遵义医科大学人事处
2024年4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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