珠海校区,各单位、各部门:
根据《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》《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、中小学教师、实验技术人员等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》等文件精神,我校开展了2023年高教系列职称评审工作,并于2023年11月28日发布了复审通过人员名单,同时进行公示,现将复审通过人员的量化评分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日至7日,公示期间可补充材料(计分明细由内部公示),公示期内对申报人业绩有异议的可以电话、当面报送材料等形式进行反映,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,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本人有效联系方式。
联 系 人:吴 娅
联系电话:28643423
联系地址:新蒲校区行政楼925办公室
2023年高教系列职称评审线上政策性审查复审通过人员量化评分公示(教授+副教授) - 外网.xls
遵义医科大学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3年12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