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遵义医科大学关于评选2025年“优秀教师”、“优秀教育工作者”、“师德师风先进个人”的通知

日期:2025-07-16  点击数:    来源: 教师工作部(处)

各单位:

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,大力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,着力建设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,积极营造尊师重教社会风尚,为教育强国建设筑牢根基。根据学校关于印发《遵义医科大学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》(遵医党办发〔2020〕26号)的通知,学校开展2025年“优秀教师”、“优秀教育工作者”、“师德师风先进个人”的评选表彰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名额

2025年学校评选 “遵义医科大学优秀教师”、 “遵义医科大学优秀教育工作者”和 “遵义医科大学师德师风先进个人”。具体拟评选名额见附件一。

二、评选范围

从事教育教学或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教职员工。

2023年至今曾获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,不参加此次评选。

三、评选条件

(一)“遵义医科大学优秀教师”的评选条件

1.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具备正确的政治立场,切实践行“四有”、“三者”好老师标准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,带头培育和践行教育家精神。模范履行岗位职责,充分展现新时期高等教育工作者良好形象;无违法违纪问题。

2.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,掌握先进教育教学理念,潜心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创新研究,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有特色且成绩突出。

3.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,近两年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(需具有教师资格证);每学年完成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量64学时以上,且教学效果好,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。

4.在教育教学研究方面有创造性成果,具有显著的科学价值和社会效益,具有很强的推广价值。

(二)“遵义医科大学教育工作者”的评选条件

1.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忠诚于教育事业,信念坚定,品德高尚。带头培育和践行教育家精神,模范履行岗位职责,充分展现新时期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。

2.工作作风优良,工作业绩显著,爱岗敬业,勤勉尽责,忠于职守,甘于奉献,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(含专职辅导员)。

3.不断探索新形势下高校管理服务工作新思路、新方法,在学校的建设、管理、服务、发展等方面,工作特色鲜明、成绩突出,在完成学校重大、艰巨、紧急任务或者本单位重要工作方面表现出色。

(三)“遵义医科大学师德师风先进个人”的评选条件

1.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,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无违法违规行为。对教育事业有执着的追求,有高度的敬业精神,有强烈的责任感,有良好的职业道德(需具有教师资格证)。

2.锐意进取,勇于创新,积极推行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,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,善于积累教学经验,不断提升自身素质,教育教学能力较强,在长期的教育教学实践中成绩优异,教育科研成绩显著。

3.关心学生,传递师爱,师生关系平等、和谐、融洽。坚持面向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,保护学生安全,关心学生健康,依法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,在转化行为偏差学生、帮助困难学生、关爱留守儿童等方面事迹感人突出。

4.坚持依法治教、廉洁从教、文明执教、谦虚谨慎、尊重同事、既友好相处,又坚持原则,认真做好“传帮带”工作。维护集体荣誉,在教师团队中起表率作用。

存在师德失范行为的,应一票否决。

四、评选程序

(一)单位遴选

评选推荐以院系为推荐单位,各院系成立评选推荐小组。院系评选推荐小组由党政领导、教研室主任和2-3名教职工代表组成。推荐小组在指标范围内按照民主评选推荐的程序推荐“优秀教师”、“优秀教育工作者”、“师德师风先进个人”。评选小组对推荐人选在师德师风、教育教学、科学研究以及其他现实工作方面的表现情况进行审定。

(二)单位公示

拟推荐人选及其推荐材料在各单位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。

(三) 材料报送

1.2025年8月28日上午12:00前报送至教师工作部(新蒲校区行政楼927办公室);

2.需交《2025年“优秀教师”、“优秀教育工作者”、“师德师风先进个人”推荐表》、单位公示材料、主要事迹材料(500字以内)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,电子版以“院系名称+2025年教师评优”命名发邮件至:2048992480@qq.com

3.以院系为单位报送,不单独接收个人材料,逾期将不再受理。

(四)审核公示

学校根据各单位报送的“优秀教师”、“优秀教育工作者”、“师德师风先进个人”名单进行审核,经学校研究决定最终获奖名单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推优评优工作是我校加强教师和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,对于促进学校师德师风建设,增强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光荣感、责任感具有重要意义。各单位要精心组织,在评选推荐过程中,要坚持实事求是、宁缺勿滥的原则,严格坚持评选条件,认真履行评选程序,增加评选工作的透明度,保证评选工作的公正性,确保评选质量,有效发挥表彰工作的教育作用和激励作用。如在评选推荐过程中存在问题和意见,可将书面意见交到教师工作部,也可向学校纪委办公室反映。

联系人:李苏

联系电话:28643527

教师工作部

2025年7月16日

附件一遵义医科大学2025年 “优秀教师”、“优秀教育工作者”、“师德师风先进个人”名额分配表

附件二遵义医科大学“优秀教师”推荐审批表

附件三遵义医科大学“优秀教育工作者”推荐审批表

附件四遵义医科大学“师德师风先进个人”推荐审批表

附件五汇总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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