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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处工作职责

人事处是校党委、行政领导下的人力资源管理和服务部门,主要职能是根据学校的战略发展规划,围绕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,制定和实施人力资源规划,推进人事制度改革,深化职工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。设有综合科、人力资源管理科、人才服务科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、工资与社会保障科、人事制度改革办公室等六个职能科室。

人事处工作职责:

1.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人事工作的方针、政策、法令及上级人事部门的各项规定。

2.负责全校内设机构的岗位设置及各类人员的定编定岗工作。

3.负责审核、制定全校年度用人计划。负责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,办理人事调配和招聘工作人员报批手续。

4.负责全校及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组织申报、评审、聘任工作;负责各类人员的聘期考核工作。

5.负责全校各类高级职务专业技术人员延(返)聘审批手续。

6.办理全校管理权限内职工的离休、退休、解聘、辞聘、辞(离)职、退职等手续。

7.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奖惩工作。

8.负责全校工资、福利、社会保障和校内津贴的审核、报批工作;负责全校工资基金的审核、报批管理工作。

9.负责“12345”未来人才培养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管理。

10.负责全校教职工的考勤工作。办理请假审批和报批手续。

11.负责学校非编员工的管理工作。

12.负责人事综合报表、统计工作。

13.负责做好本部门文书档案、立卷归档工作。

14.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    办公地址: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学府西路6

    处 长:杨威

    办公室电话:28643518

    副 处 长:姚亮

    办公室电话:28609666

    副 处 长:徐靖宇

    办公室电话:28643517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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