珠海校区,各直属附属医院,各院系、各部门:
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,进一步全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,不断强化人才培养工作,学校采取“校内博士后”的方式重点加强对新入职青年博士科研能力的再培养,现就2023年校内博士后导师资格申报意向统计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导师资格
导师资格人选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
(一)热爱教育(医学)科学研究事业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作风正派,治学严谨,为人师表,学术水平高。
(二)应具有副高职称;柔性引进的国内外知名专家,需为本校或外校博士生导师;如所在专业无符合上述条件的导师,将从相近专业中进行遴选。
(三)近5年累积主持科研、人才、团队和平台项目及学科建设项目等经费,自然科学类原则不少于50万元(或主持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),人文社科类原则上不少于20万元(或主持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,或省级项目2项)。
二、具体程序
符合上诉条件并有意向申请的教职员工,需填写《校内博士后培养导师申报表》,并在2023年10月8日之前由所在附属单位人事部门、或所在院系汇总纸质版及电子版后报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科。
联系人:潘玉兰 杜念念
联系方式:电话 28609555/28643424
qq 1520802779/2310744785
附件:校内博士后培养导师申报表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