珠海校区,各单位、各部门:
根据《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》《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、中小学教师、实验技术人员等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》等文件精神,我校开展了2023年高教系列职称评审工作,现对申报人员业绩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3日至17日,公示期内可补充材料,对申报人业绩有异议的可以电话、当面报送材料等形式进行反映,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,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本人有效联系方式。
联 系 人:吴 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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